新月 廣場採光大2房,好停車
18天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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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金:二
個月 - 車
位 :無 管理費 :--- 最短租期:
一年 - 開伙:可以
- 養
寵物 :不可以 - 身
份要求 :上班族、家庭 - 可
遷 入日 :隨時 -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 產權登記:未辦
房東提供
- 衣櫃
- 床
- 熱水器
- 冰箱
- 冷氣
- 洗衣機
- 桌子
- 椅子
- 沙發
- 天然瓦斯
- 電視
- 網路
- 第四台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
屋況說明
出租💥💥💥新月廣場採光大2房💥💥💥
◎室內28坪,三陽台,通風非常的好
◎格局方正,採光好的不得了…
◎附冷氣、冰箱、洗衣機、熱水器、廚具
◎近光復國小、新月廣場、復興國中、文化中心、文化早市、喜互惠超市,附近機能一應俱全…
請洽~0911-304-122找詹小姐
🐾🐾🐾🐾🐾🐾🐾🐾🐾🐾🐾🐾🐾
【地點】:民權路二段
【建坪】:權狀32坪
【格局】:2房2廳2衛3陽台
【租金】:12000元(押金2個月)
東森房屋文化店(巨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經紀人: (92)宜字第00098號
~成交時收取服務費~
◎室內28坪,三陽台,通風非常的好
◎格局方正,採光好的不得了…
◎附冷氣、冰箱、洗衣機、熱水器、廚具
◎近光復國小、新月廣場、復興國中、文化中心、文化早市、喜互惠超市,附近機能一應俱全…
請洽~0911-304-122找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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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民權路二段
【建坪】:權狀32坪
【格局】:2房2廳2衛3陽台
【租金】:12000元(押金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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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人: (92)宜字第0009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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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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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