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101辦公--中信張小姐 0天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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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金:面議
- 車
位 :平面式停車位,費用另計 性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 管
理 費 :-- - 最
短租期 :一年 開伙 :可以- 養寵物:可以
身 份 要求 :學生、上班族、家庭- 朝向:坐南朝北
-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 - 產權登記:未辦
房東提供
- 衣櫃
- 熱水器
- 天然瓦斯
- 冷氣
- 網路
- 第四台
- 桌子
- 椅子
- 床
- 沙發
- 電視
- 冰箱
- 洗衣機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附近交通:近世貿中心公車站; 世貿101公車站; 世貿101捷運站; 松山車站火車站
屋況說明
鴻禧花園廣場
基地面積1153坪,大樓座向座北朝南,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建物地址: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6號
建物樓層:地上 11~16 層 / 地下 1~3 層
每層四戶並配有兩部電梯。坪數規劃有25坪至228坪
總戶數:78戶。同層戶數:4~7戶
主 結 構 :鋼筋混凝土(RC)
外觀建材:二丁掛
建設公司:國永建設
管理:24小時刷卡門禁管理
停車位:為平面式車道,公設比僅16.5%
公共設施:中庭花園與氣派門廳、會議室、游泳池、交誼廳
公司:中信房屋『忠孝加盟店』 賀!連續14年,北市業績競賽前三名
登記:巨天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442號1樓
營業員證號:(103)登字第274185號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930-081-126
LINE ID 請搜尋 vicky430430
說明
(一)交通方面,淡水信義線捷運站3號出口,出站即到家。開車可上市民高架、環東大道、信義快速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網絡四通八達相當便利。
(二)購物方面:有統一時代百貨、微風信義、誠品信義旗艦館、BELLAVITA寶麗廣場、新光三越信義新天地、信義威秀影城、臺北101MALL百貨大樓時尚生活圈。
(三)生活機能:世貿以南,以台北醫學院為中心的莊敬路及吳興街一帶,生活便利,如往101大樓、新光三越方向,則更是百貨業比比皆是,時尚區域的集合地文教機構:附近有信義國小、信義國中,學生只需步行即可到校
基地面積1153坪,大樓座向座北朝南,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建物地址: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6號
建物樓層:地上 11~16 層 / 地下 1~3 層
每層四戶並配有兩部電梯。坪數規劃有25坪至228坪
總戶數:78戶。同層戶數:4~7戶
主 結 構 :鋼筋混凝土(RC)
外觀建材:二丁掛
建設公司:國永建設
管理:24小時刷卡門禁管理
停車位:為平面式車道,公設比僅16.5%
公共設施:中庭花園與氣派門廳、會議室、游泳池、交誼廳
公司:中信房屋『忠孝加盟店』 賀!連續14年,北市業績競賽前三名
登記:巨天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442號1樓
營業員證號:(103)登字第274185號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93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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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方面,淡水信義線捷運站3號出口,出站即到家。開車可上市民高架、環東大道、信義快速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網絡四通八達相當便利。
(二)購物方面:有統一時代百貨、微風信義、誠品信義旗艦館、BELLAVITA寶麗廣場、新光三越信義新天地、信義威秀影城、臺北101MALL百貨大樓時尚生活圈。
(三)生活機能:世貿以南,以台北醫學院為中心的莊敬路及吳興街一帶,生活便利,如往101大樓、新光三越方向,則更是百貨業比比皆是,時尚區域的集合地文教機構:附近有信義國小、信義國中,學生只需步行即可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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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 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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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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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